烟花爆竹
是具有易燃易爆属性的高危行业
安全防范不可疏忽大意
为深刻吸取醴陵市黄谷烟花鞭炮厂“4.26”较大爆炸事故教训,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拉好第一道防线,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近日,醴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做好十一道“必答题”,才可以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此次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查、镇街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复查”的程序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除此之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还将严格执行复工复产5项负面清单管理:对被立案处罚、暂未结案的或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涉嫌分包转包的企业;涉嫌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企业;未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建设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工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考试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有哪些要求?
申请有哪些流程?
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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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工复产条件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无分包、转包和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现象;
(三)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摄像头必须全覆盖,摄像头位置必须对工房、关键通道等进行有效监控;企业历史视频在硬盘录像机中应当保存不低于30天;设置专用监控室(不能设置在门卫室等地方),明确或固定专人查看监控进行线上巡查并做好记录;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工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考试合格;考试以企业为单位,企业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试(联系人:张宇亮13574210740);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六)企业无擅自增设建(构)筑物、工棚、安装电气(器)设备行为;擅自增设的必须彻底拆除,建筑物、工棚等不能只拆除顶棚、屋盖,主体结构必须全部拆除到位,包厂安监员保留拆除后影像资料;
(七)在用重点涉药机械复工前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建立维护保养台账;
(八)企业无擅自增设机组设备行为,特别是引火线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报告机组及线组要求进行设置;
(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在有效期,防雷、防静电报告在有效期并提供原件备查;
(十)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如实记录;
(十一)停产前或停产期间被责令停产整改的需按要求整改到位;被立案查处的需结案后方可申报复工。
严格执行复工复产5项负面清单管理:一是对被立案处罚、暂未结案的或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被立案查处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二是涉嫌分包转包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三是涉嫌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四是对未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建设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工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程序
(一)企业自查。严格实行申报审查制,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企业制定详细复工复产方案,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报所属镇(街道)应急办初审。
(二)镇街审查。各镇(街道)应急办包厂安监员对企业申报资料及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应急办主任审核签字,报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方能复工复产。
(三)市应急管理局复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镇(街道)报送复工备案情况,备案一家,复查一家。对复查发现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抽查发现镇(街道)复工工作存在把关不严等行为的,对该镇(街道)复工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并督促镇(街道)重新全面审查企业复工工作。
三、严肃复产验收纪律
各镇(街道)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审查,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同时,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得弄虚作假。要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吃喝宴请,不得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凡存在滥用职权乱作为,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镇(街道)迅速将本文传达至辖区相关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认真组织企业贯彻落实。
来源:醴陵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何菊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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